《李诫(?-1110)》的解释

李诫(?-1110)的解释
lǐ jiè (?-1110)
北宋建筑家。字明仲,郑州管城(今河南郑州)人。曾任主管营缮的将作少监、将作监等职。主持过五王邸、辟雍、尚书省、龙德宫等建筑工程。著有《营造法式》(三十四卷),是中国古代完整的建筑专著之一,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。 解释

《李诫(?-1110)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李lǐ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姓。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笔画数:7;部首:木;笔顺编号:1234521
  • 诫(誡)jiè警告,劝人警惕:告诫。文告。文体名:诫敕。笔画数:9;部首:讠;笔顺编号:451132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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