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伯姬》的解释

伯姬的解释
拼音: bó jī
bó jī
1.春秋鲁宣公之女,宋共公夫人,亦称共姬﹑恭伯姬。共公死后,执节守贞。鲁襄公三十年,宋宫失火,左右劝其躲避,伯姬曰:"妇人之义:保傅不俱,夜不下堂……越义而生不如守义而死。"遂被焚死。见《谷梁传.襄公三十年》﹑汉刘向《列女传.宋恭伯姬》。 2.用以代称贤女。 解释
  1. 人名。春秋鲁宣公之女,宋共公夫人。宋宫失火,因守礼训,不出,以致被火烧死。后人愍其贤,从夫谥,称宋共姬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伯姬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伯bó兄弟排行次序:伯仲(指兄弟的次第,喻事物不相上下)。父亲的哥哥:伯伯。伯父。伯母。对父辈戚友的尊称:老伯。世伯。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三等:伯爵。旧时对文章、道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:“海内文章伯”。姓。伯bǎi〔大伯子〕丈夫的大哥。伯bà古同“霸”,古代诸侯联盟的首领。笔画数:7;部首:亻;笔顺编号:3232511
  • 姬jī古代对妇女的美称。中国汉代宫中的女官。旧时称妾:姬人。姬妾。姬侍。旧时称以歌舞为业的女子:歌姬。姓。笔画数:10;部首:女;笔顺编号:53112251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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