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事主》的解释

事主的解释
拼音: shì zhǔ
shì zhǔ
1.事奉大夫。 2.事奉君主。 3.犹言事情的主要决策者,谋划者。 4.指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。 5.指一般民事纠纷中双方当事人。 解释
  1. 法律案件的主体,或刑事案件的被害人。【例】根据事主的描述,歹徒共有三人。
来源:简编版
  1. 侍奉君主。汉.祢衡〈鹦鹉赋〉:「女辞家而适人,臣出身而事主。」唐.杜甫〈暮春题瀼西新赁草屋〉诗五首之四:「事主非无禄,浮生即有涯。」
  2. 主持事务者。《晋书.卷八五.何无忌传》:「天下自有强弱,虽强易弱,正患事主难得耳!」
  3.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。《元史.卷一九.成宗本纪二》:「诏强盗奸伤事主者,首从悉诛。」
来源:修订版

《事主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事shì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服侍:事父母。笔画数:8;部首:亅;笔顺编号:12515112
  • 主zhǔ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刵g )。预示:早霞主雨。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姓。从仆奴次客宾笔画数:5;部首:丶;笔顺编号:411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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