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司法》的解释

司法的解释
拼音: sī fǎ
sī fǎ
1.官名。两汉有决曹﹑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。唐制在府曰法曹参军,在州曰司法参军。宋沿唐制,诸州置司法参军。元废。参阅《文献通考.职官十七》。 2.星官名。 3.现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﹑刑事案件进行侦察﹑审判。 解释
  1. 国家司法机关在法规之下为民事、刑事目的所作的一切作为。除狭义的审判权外,尚包括司法行政在内。【例】在民主国家中,司法是完全独立的,与立法、行政互不相犯。
来源:简编版
  1. 职官名。掌理刑法。唐代于府置法曹参军,州置司法参军,县置司法,宋沿置。元代始废。
  2. 一般泛指检察机关或法院依照法律对民事、刑事与行政等案件之审理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司法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司sī主管,操作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司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司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官署名称:人事司。视察:司日月之长短。姓。笔画数:5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51251
  • 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121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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