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録事》的解释

録事的解释
lù shì
1.职官名。晋公府置录事参军﹐掌总录众官署文簿﹐举弹善恶。后代刺史领军而开府者亦置之。省称"録事"。隋初以为郡官﹐相当于汉时州郡主簿。唐宋因之﹐京府中则改称司录参军。元废。清初各部又设录事﹔清末新官制﹐京师各部及京内外各级司法衙门均设有八品以下录事。 2.指民国时官府或其他机构中任抄写工作的低级职员。 3.唐代曲江宴上进士所推举的督酒人。 4.称会饮时执掌酒令的人。 5.妓女。 6.开设赌局﹐坐分其利的人。 解释

《録事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録lù见“录”。笔画数:16;部首:釒;笔顺编号:3411243151124134
  • 事shì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事情。事件。事业。变故:事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事端。职业:谋事(指找职业)。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事了。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事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做,治:不事生产。无所事事。服侍:事父母。笔画数:8;部首:亅;笔顺编号:125151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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