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部》的解释

法部的解释
拼音: fǎ bù
fǎ bù
1.唐时皇宫梨园训练和演奏法曲的部门。后借指教坊或法曲。 2.清代掌司法的官署。 解释
  1. 唐代梨园中专门演奏法曲的部门。唐.王建〈霓裳词〉一○首之八:「传呼法部按霓裳,新得承恩别作行。」
  2. 清末改刑部为法部,专掌司法,民初改为司法部,犹今之司法行政部。
  3. 道教指天神率领的部众。如:「法部仙灵」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法部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12154
  • 部bù全体中的一份:部分(“分”读轻声)。外部。腹部。局部。全部。部件。部位(位置)。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:外交部。编辑部。部队(军队)。具有统属关系:所部五十人。部下。部将。部属。部首。部落(lùo)。安置安排:部署。量词:一部小说。三部汽车。笔画数:10;部首:阝;笔顺编号:41431251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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