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住所》的解释

住所的解释
拼音: zhù suǒ
zhù suǒ
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处所。在中国,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,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,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;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。确定国籍、确定继承地点等,都必须先确定住所。 解释
  1. 居住的处所。【例】他的住所位在半山腰上,得走上一段山路才能到达。
  2. 法律上指一个人的住处,用以确定司法管辖与政府规定的负担和利益所在。每个人都有其长期固定的住所,但却不一定居住于此。【例】法律上的住所即是日常所说的户籍所在地。
来源:简编版
  1. 居住的处所。《魏书.卷六九.列传.袁翻》:「那瓌住所,非所经见,其中事势,不敢辄陈。」
  2. 依《民法》规定,以久住的意思,住在一定地域,而与居所有别,一人同时不得有两住所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住所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住zhù长期居留或短暂歇息:居住。住宿。住房。住户。停,止,歇下:住手。雨住了。动词的补语(a.表示稳当或牢固,如“站住”;b.表示停顿或静止,如“他愣住了”。c.与“得”或“不”连用,表示力量够得上,如“支持不住了”)。笔画数:7;部首:亻;笔顺编号:3241121
  • 所suǒ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户;笔顺编号:33513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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