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仲裁》的解释

仲裁的解释
拼音: zhòng cái
zhòng cái
由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对民事、经济等争议作出裁决。在我国,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,可以仲裁。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,应当双方自愿,达成仲裁协议,并选定仲裁委员会。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。裁决作出后,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我国在1994年8月颁布仲裁法。 解释
  1. 双方发生争执时,由第三者或法院进行评断裁决。【例】由于肇事司机不愿出面解决,受害的一方只好向法院提出仲裁。
来源:简编版
  1. 双方发生争执时,将争执事项交与第三者或法院进行评断裁决。如:「国际仲裁」、「法院仲裁」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仲裁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仲zhòng兄弟排行次序二:仲兄。仲弟。在当中的:仲春(春季的第二个月,即农历二月。仲夏、仲秋、仲冬依此类推)。仲裁(居间调停、裁判)。姓。笔画数:6;部首:亻;笔顺编号:322512
  • 裁cái用剪子剪布或用刀子割纸:裁剪。裁缝。裁衣。对裁。减除,去掉一部分:裁减。裁军。裁员。决定,判断:裁判。裁夺(考虑决定)。裁决。裁度(du?)。裁断。安排取舍:体裁。别裁。独出心裁。节制,抑止:制裁。独裁。杀:自裁。古同“才”,仅,方。笔画数:12;部首:衣;笔顺编号:121413534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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