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籍》的解释

民籍的解释
拼音: mín jí
mín jí
1.居民的户籍。亦指有户籍的居民。 解释
  1. 人民的户籍。清朝时各色人户,凡是不属于军、商、灶籍的,都编为民籍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民籍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民mín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民。民主。民国。民法。公民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民(具有国籍的人)。指人或人群:居民。民族。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民间。民歌。民谚。民风。民情。某族的人:汉民。回民。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民。渔民。非军事的:民品。民航。同“苠”。官笔画数:5;部首:氏;笔顺编号:51515
  • 籍jí书,书册:古籍。书籍。经籍。典籍。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:籍贯。户籍。国籍。学籍。登记:籍没(m?)。籍吏民。征收:籍田。〔籍籍〕a.形容纷扰很大;b.形容名声很大;c.形容纵横交错的样子。古代各种捐税的统称。笔画数:20;部首:竹;笔顺编号:314314111234122125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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