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沈钧儒(1875-1963)》的解释

沈钧儒(1875-1963)的解释
shěn jūn rú (1875-1963)
爱国民主人士,法学家。浙江嘉兴人。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。曾参加辛亥革命、二次革命、护法运动。1933年参加中国民权保障同盟。1935年发起成立上海文化界救国会。次年11月与邹韬奋、李公朴等七人被国民党政府逮捕,时称七君子事件。抗战爆发后获释。1941年参加组织中国民主同盟。1948年在香港主持民盟一届三中全会,声明坚决与中国共产党合作。建国后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、全国政协副主席、民盟中央主席。 解释

《沈钧儒(1875-1963)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沈(③瀋)shěn姓。汁:“为榆沈”。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的简称。沈chén同“沉”。笔画数:7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4535
  • 钧(鈞)jūn古代重量单位,合三十斤:千钧一发(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,喻极其危急)。雷霆万钧之势。制陶器所用的转轮:陶钧(亦喻造就人材)。乐(yu?)调(di刼 ):钧弦。敬辞,用于对尊长或上级:钧安。钧鉴。钧座。笔画数:9;部首:钅;笔顺编号:311153541
  • 儒rú指读书人:儒生。腐儒。通儒(指博识多闻的大学者)。儒林(儒者之林,旧指学术界)。儒雅(读书人所具有的温文尔雅的风貌)。中国春秋战国时代以孔子、孟子为代表的一个学派:儒家。儒教(即“孔教”)。儒士。儒术。儒学。古同“懦”,懦弱。笔画数:16;部首:亻;笔顺编号:3214524444132522
0
纠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