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押司》的解释

押司的解释
拼音: yā sī
yā sī
1.宋时办理文书,狱讼的地方胥吏,多由当地有产业人户中差选。 解释
  1. 职官名。宋代衙门中办理文书、狱讼的役吏。《金瓶梅》第一回:「知县随即换押司去了文案,当日便参武松做了巡捕都头。」
来源:修订版

《押司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1 在文书、契约上签名或画记号:画~。签~。2 把财物交给人作保证:~租。~金。~当(dàng)。典~。3 拘留:看(kān )~。拘~。~禁。4 跟随看管:~送。~运。5 同“压”,用于“押宝”、“押队”、“押韵”。6 姓。
  • 司sī主管,操作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司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司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官署名称:人事司。视察:司日月之长短。姓。笔画数:5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51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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