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分司》的解释

分司的解释
拼音: fēn sī
fēn/fèn sī
1.分掌;分管。 2.唐宋之制,中央官员在陪都(洛阳)任职者,称为分司。 3.明清于盐运司下设分司,为管理盐务的官员。 解释
  1. 职官名。唐时分设在东都洛阳的中央官员。如在东都掌理东都台的御史台侍御史,称为「分司御史」。
  2. 分别司理其事。南朝齐.王融〈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〉:「必待天爵具修,人纪咸成,然后沿才受职,揆务分司。」
来源:修订版

《分司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分 fēn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俷g )。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 合总 分 fèn 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 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 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 合总 笔画数:4; 部首:刀; 笔顺编号:3453
  • 司sī主管,操作:司法。司机。司令。司南(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,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)。司空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徒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,后为丞相;b.复姓)。司马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;b.复姓)。司寇(a.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、纠察的长官;b.复姓)。官署名称:人事司。视察:司日月之长短。姓。笔画数:5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51251
0
纠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