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刺史》的解释

刺史的解释
拼音: cì shǐ
cì/cī shǐ
官名。西汉武帝时,于全国十三部(州)置刺史,为监督官,后数次改刺史为州牧。三国至南北朝各州多设刺史。隋朝州长官称刺史。此后州刺史实际即从前的郡太守。宋以后渐成虚衔。 解释
  1. 职官名。古代司地方纠察的官,后沿称地方长官,清时为知州的尊称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刺史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刺cì用有尖的东西插入:刺绣。刺伤。刺杀。暗杀:刺客。被刺。行刺。侦探,打听:刺探。用尖锐的话指出别人的坏处:讽刺。讥刺。尖锐像针的东西:芒刺。鱼刺。刺丛。刺cī象声词:刺地滑了一跤。笔画数:8;部首:刂;笔顺编号:12523422
  • 史sh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史。通史。断代史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文学史。史诗。史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史坛。史评。史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史不绝书。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史。内史。古代官职:刺史。御史。姓。笔画数:5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251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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