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京兆》的解释

京兆的解释
拼音: jīng zhào
jīng zhào
1.见"京兆尹"。 解释
  1. 地名:(1)汉置,为京师三辅之一。参见「京兆尹」条。(2)民国初年改称清顺天府为「京兆」,直隶中央。民国十七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,遂废入河北省。今北平市为其旧治。
  2. 职官名。汉代辖治京兆地区的行政长官。参见「京兆尹」条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京兆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京jīng国都(现特指中国首都北京):京城。京都。京华(因京都是文物、人才汇集的地方,所以称京都为“京华”)。京畿(国都和国都附近的地方)。京剧。京师(首都的旧称)。京绣。京菜。大。古代数名,指一千万,亦指一亿兆。中国少数民族,主要分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:京族。姓。the capital of a countryɑeijing笔画数:8;部首:亠;笔顺编号:41251234
  • 兆zhào古代占验吉凶时灼龟甲所成的裂纹:卜兆。事物发生前的征候或迹象,预示:预兆。佳兆。瑞雪兆丰年。数名,等于百万(古代指万亿):兆周(电磁波频率单位,每秒一百万周的频率为一兆周)。姓。笔画数:6;部首:儿;笔顺编号:341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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