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明法》的解释

明法的解释
拼音: míng fǎ
míng fǎ
1.使法令严明。 2.明确的法令。 3.通晓法令。 4.明显的规律。 5.汉﹑唐﹑宋各代察举人才及科举取士的科目名称。汉建元初令郡察人材,设四科,其三曰明习法令,为明法的开始。唐宋科举都有明法科。主要考试关于法令的知识。 解释
  1. 申明法令。《史记.卷六.秦始皇本纪》:「皇帝临位,作制明法。」,参见「明法审令」条。
  2. 自然的规律。《庄子.知北游》:「天地有大美而不言,四时有明法而不议,万物有成理而不说。」
  3. 明的法令。《汉书.卷五二.窦田灌韩传.韩安国》:「今大王列在诸侯,訹邪臣浮说,犯上禁,桡明法。」
来源:修订版

《明法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明míng亮,与“暗”相对:明亮。明媚。明净。明鉴(a.明镜;b.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;c.明察)。明灭。明眸。明艳。明星。明珠暗投(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,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)。清楚:明白。明显。明晰。明了。明确。明朗。懂得,了解:明哲保身。不明事理。深明大义。公开,不隐蔽:明说。明讲。明处。能够看清事物:明察秋毫。耳聪目明。眼明手快。睿智:英明。贤明。明君。视觉,眼力:失明。神灵,泛指祭神供神之物:明器(殉葬用的器物,亦作“冥器”)。次(专指日或年):明日。明年。中国朝代名:明代。姓。brightclearclear-sightedhonestimmediatelyMing亮灭暗笔画数:8;部首:日;笔顺编号:25113511
  • 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12154
0
纠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