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题本》的解释

题本的解释
拼音: tí běn
tí běn
1.明清时的一种奏章。明制:凡兵刑钱粮﹑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皆用题本,由官员用印具题﹐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。私事则用奏本,不准用印。清初行题本与奏折制,科道及在京满汉官员奏折均可直达宫门陈奏;军机处设立后,内外官员有紧急事务悉具奏折﹐即送军机处﹐而送通政司转达内阁的题本却成例行公事。光绪二十八年(公元1902年),遂废题本,专用奏折,通政司亦一并裁撤。 2.谓上奏章。 解释
  1. 明、清时,凡有关军事、钱粮、地方民务等大小公事,由官员用印具题,送通政司转交内阁入奏的文书。与奏本不同。《红楼梦》第一八回:「贾政方略心意宽畅,又请贾母等到园中,色色斟酌,点缀妥当,再无一些遗漏不当之处了,于是贾政方择日题本。」
来源:修订版

《题本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题(題)tí写作或讲演内容的总名目:题目。主题。话题。题材。题旨。练习或考试时要求解答的问题:试题。问答题。写上,签署:题名。题字。题壁。题诗。题辞。题跋。姓。笔画数:15;部首:页;笔顺编号:251112134132534
  • 本běn草木的根:本草(泛指中药)。无本之木。事物的根源,与“末”相对:本末(头尾;始终)。根本(根源;彻底;本质上)。草的茎,树的干:草本植物。中心的,主要的:本部。本体。原来:本来。本领。自己这方面的:本国。本身。本位。本分(f坣 )。原末标笔画数:5;部首:木;笔顺编号:123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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