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币》的解释

法币的解释
拼音: fǎ bì
fǎ bì
1935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发行的纸币。 解释
  1. 法律赋与强制通用的货币。如本位货币、辅币等。也称为「法货」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法币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12154
  • 币(幣)bì交换各种商品的媒介:货币。外币。人民币。币值(货币的价值)。笔画数:4;部首:巾;笔顺编号:3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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