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无所可否》的解释
拼音:
wú suǒ kě fǒu
wú suǒ kě fǒu
不赞同也不反对。 解释
不赞同也不反对。 解释
- 义参「不置可否」。见「不置可否」条。
- 此处所列为「不置可否」之典源,提供参考。 ※宋.汪藻〈尚书礼部侍郎致仕赠大中大夫卫公墓志铭〉(据《浮溪集.卷二五》引)公讳肤敏,字商彦,少力学问。……先是,公论时政。上曰:「崇宁大观1>以来,所以乱祖宗法者,由宰相2>持禄3>。惟恐失人主之意,故于政事无所可否,驯4>致前日之祸,自今当以为戒。」 〔注解〕 (1) 崇宁大观:北宋徽宗的两个年号。 (2) 宰相:古代君主的最高幕僚,为百官之长。 (3) 持禄:保住禄位,无所建树。 (4) 驯:逐渐。
- 此处所列为「不置可否」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 「不置可否」就是对事情的是非对错,不表示可或否。北宋汪藻在为尚书礼部侍郎卫肤敏所撰写的墓志铭中,忆及卫公生前曾向皇帝建言,直陈朝政紊乱的原因,就在于大臣们:「惟恐失人主之意,故于政事无所可否。」指众臣为了怕违背皇帝的心意,对于任何政事都不表示意见,以致于不管对错都放任行之,终于招致灾祸。其中「无所可否」的意思,就是指没说可以,也没说不可以,表示没有意见的样子。后来「不置可否」这句成语可能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不表示任何意见。
《无所可否》包含的汉字
-
无(無)wú没有,与“有”相对;不:无辜。无偿。无从(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)。无度。无端(无缘无故)。无方(不得法,与“有方”相对)。无非(只,不过)。无动于衷。无所适从。有笔画数:4;部首:一;笔顺编号:1135
-
所suǒ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户;笔顺编号:33513312
-
可kě允许:许可。认可。宁可。能够:可见。可能。可以。不可思议。值得,认为:可怜。可悲。可亲。可观。可贵。可歌可泣。适合:可身。可口。可体。尽,满:可劲儿干。大约:年可二十。“潭中鱼可百许头”。表示转折,与“可是”、“但”相同。表示强调:他可好了。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:都这么说,可谁见过呢?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:这件事他可同意?姓。否可kè〔可汗(否h俷 )〕中国古代鲜卑、突厥、回纥、蒙古等族君主的称号。否笔画数:5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12512
-
否fǒu表示不同意,不认可:否定。不,用在表示疑问的词句里:可否?。不如此,不是这样,不然:否则。学则正,否则邪。可否pǐ不好,坏,恶:否极泰来(“否”和“泰”,前者是坏卦,后者是好卦。指事情坏到了极点,就会向好的方向转化)。未知善否。可笔画数:7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1324251
0
纠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