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李宝嘉(1867-1906)》的解释

李宝嘉(1867-1906)的解释
lǐ bǎo jiā (1867-1906)
清末文学家。字伯元,江苏武进人。擅诗词、书画、篆刻。曾在上海创办《指南报》、《世界繁华报》、《绣像小说》等报刊。政治上倾向于改良派。所作小说着重揭露清廷官吏昏庸腐败和贪污纳贿,是清末谴责小说的代表作家。著有《官场现形记》、《文明小史》等。 解释

《李宝嘉(1867-1906)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李lǐ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姓。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笔画数:7;部首:木;笔顺编号:1234521
  • 宝(寳)bǎo玉器,泛指珍贵的东西:宝贝。宝剑。宝物。宝藏(z刵g )。国宝。财宝。珍宝。传(chu俷 )家宝。如获至宝。宝贵。帝王的印信,借指帝位:宝座。登大宝(皇帝登基)。敬辞,用于称别人的,宝地。宝刹(称呼庙字)。宝号(称呼别人的店铺)。指金属货币:元宝。赌具的一种:开宝。押宝。笔画数:8;部首:宀;笔顺编号:44511214
  • 嘉jiā善,美:嘉言。嘉宾。嘉言懿行。夸奖,赞许:嘉奖。嘉许。嘉勉。吉庆,幸福:嘉祥。嘉偶。欢乐:嘉会。姓。笔画数:14;部首:口;笔顺编号:12125143153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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