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语》的解释
拼音:
fǎ yǔ
fǎ yǔ/yù
法国和比利时、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。使用人数约9000万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。 解释
法国和比利时、中非等国家和地区的国语或官方语言。使用人数约9000万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为联合国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之一。 解释
- 可作为法则的言语。【例】我恭聆大师法语之后,疑惑顿清。
- 法兰西民族的语言。属印欧语系罗马语族。分布在法国、比利时、瑞士等地。使用人数在六千万以上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
- 可作为法则的言语。《论语.子罕》:「法语之言,能无从乎。」
- 宗教的教言。《禅关策进》:「诸祖法语,今不取向上玄谈,唯取做工夫吃紧处。」
- 法兰西民族的语言。国际通用语言之一。属印欧语系罗马语族。分布在法国、比利时、瑞士等地。使用人数在六千万以上,文字采用拉丁字母。旧音ㄈㄚˋ ㄩˇ fà yǔ。
《法语》包含的汉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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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121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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语(語)yǔ话:语言。汉语。英语。语录。语汇。语重心长。指“谚语”或“古语”:语云:“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”。代替语言的动作:手语。旗语。说:细语。低语。Punjabi语(語)yù告诉:不以语人。Punjabi笔画数:9;部首:讠;笔顺编号:4512512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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