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授人以柄》的解释

授人以柄的解释
拼音: shòu rén yǐ bǐng
shòu rén yǐ bǐng
把剑柄交给别人。比喻将权力交给别人或让人抓住缺点、失误,使自己被动。 解释
  1. 将权柄授予他人。《三国志.卷二一.魏书.王卫二刘傅传.王粲》:「所谓倒持干戈,授人以柄,功必不成。」《北史.卷三八.列传.裴侠》:「所谓己操戈矛,宁肯授人以柄?」
  2. 留给人非议的话柄。如:「他这样内举不避亲,岂不是授人以柄?」
来源:修订版
  1. 比喻将权柄授予他人。三国志˙卷二十一˙魏书˙王粲传:所谓倒持干戈,授人以 柄,功必不成。北史˙卷三十八˙裴侠传:所谓己操戈矛,宁肯授人以柄?留给人非议的话柄。如:他这样内举不避亲,岂不是授人以柄?
来源:成语典

《授人以柄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授shòu给,与:授予。授权。授命。授奖。授旗。授衔。授意。教,传给:授业。受笔画数:11;部首:扌;笔顺编号:12134434554
  • 人rén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、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:人类。别人,他人:“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”。待人热诚。人的品质、性情、名誉:丢人,文如其人。己我笔画数:2;部首:人;笔顺编号:34
  • 以yǐ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太,甚:不以急乎?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笔画数:4;部首:人;笔顺编号:5434
  • 柄bǐng植物的花、叶或果实跟枝茎连着的部分:叶柄。花柄。器物上的把儿:刀柄。勺柄。量词,用于有柄物:一柄伞。喻在言行上被人抓住的材料:把(b?)柄。话柄。执掌:柄政(执掌政权)。柄国。权:国柄。民柄。根本:“谦,德之柄也”。笔画数:9;部首:木;笔顺编号:1234125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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