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法曹》的解释

法曹的解释
拼音: fǎ cáo
fǎ cáo
1.汉代掌管邮递驿传的官署。 2.古代司法官署。亦指掌司法的官吏。 解释
  1. 职官名。掌理邮驿科程事宜。《续汉书志.第二十四.百官志一》:「法曹主邮驿科程事,尉曹主卒徒转运事。」
  2. 职官名。掌刑法诉讼。唐宋的制度在府称法曹参军事,在州称法曹司法参军事;在县称司法。一指掌司法的官署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法曹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法fǎ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仿效:效法。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姓。笔画数:8;部首:氵;笔顺编号:44112154
  • 曹cáo等,辈:尔曹(你们)。吾曹。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曹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姓。笔画数:11;部首:曰;笔顺编号:125122125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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