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团案》的解释

团案的解释
拼音: tuán àn
tuán àn
1.科举时代县试初试合格者的名单排写成圆圈,以示不分次第,叫团案。复试正式入选的,名单按名次先后排列,叫长案。 解释
  1. 旧时县试,初选时合格的名单,入选人的名字不分名次写在一起,称为「团案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一六回:「考过了,发出团案来,取了;覆试,匡超人又买卷伺候。」
来源:修订版

《团案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团(團)tuán圆形:团扇。团脐。结成球形的东西:汤团。饭团。把东西揉成球形:团煤球。会合在一起:团聚。团圆。工作或活动的集体组织:团体。团伙。集团。军队的编制单位,营的上一级。旧时某些地区相当于乡一级的政权机关:团练。团丁。量词,用于成团的东西:一团槽。笔画数:6;部首:囗;笔顺编号:251231
  • 案àn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:案子。案板。书案。条案。拍案而起。提出计划、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:档案。备案。议案。提案。方案。有案可查。案卷。案牍。事件,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:惨案。血案。案件。案例。案犯。破案。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:举案齐眉(形容夫妻相敬)。同“按”⑤笔画数:10;部首:木;笔顺编号:44553112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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