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伯克》的解释

伯克的解释
拼音: bó kè
bó kè
1.旧时新疆回部(天山南路)维吾尔族特有的官名。以阿奇木伯克为长,伊什罕伯克为副,下设各级伯克,清政府分别加以任命,概称伯克。清昭槤《啸亭杂录.理藩院》:"嘉峪关外回部有十……其旧疆建诸王二﹐咸如蒙古诸藩﹐余则置伯克司之。伯克者﹐回中长吏也﹐各视秩有差。"后亦泛指该地区一般上层人物。 解释
  1. 人名。(Jacob Sigismund Beck,西元1761~1840)德国哲学家。其学说承继康德,而倾心于唯物论,是极端的形式论者。
  2. 君王或地区的统治者、行政官吏、特殊阶级或贵族、蒙古部落首长的长子、可汗的女儿、萨满教领袖等,皆称为「伯克」。译自突厥语。
来源:修订版

《伯克》包含的汉字

  • 伯bó兄弟排行次序:伯仲(指兄弟的次第,喻事物不相上下)。父亲的哥哥:伯伯。伯父。伯母。对父辈戚友的尊称:老伯。世伯。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三等:伯爵。旧时对文章、道德足为表率者的尊称:“海内文章伯”。姓。伯bǎi〔大伯子〕丈夫的大哥。伯bà古同“霸”,古代诸侯联盟的首领。笔画数:7;部首:亻;笔顺编号:3232511
  • 克(④剋)kè能够:克勤克俭。战胜,攻下:攻克。克复(战胜敌人并收回失地)。制伏:克服。克制。克己奉公。以柔克刚。严格限定:克日。克期。克扣。消化:克食。公制重量单位或质量单位:一克等于一公斤的千分之一。中国西藏地方的容量单位,一克青稞约二十五市斤;亦是其地积单位,播种一克种子的土地称为一克地,约合一市亩。笔画数:7;部首:十;笔顺编号:12251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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